拿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不服的,不用直接接受结果。你所在单位或者你本人,都能在签收这份结果当天算起的15天内,向对应省份或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重新鉴定的申请。省级层面出具的这份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就是法律层面的最终结论,不能再走常规的再次鉴定程序提出异议,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都得遵照这份结论执行。
如果这份省级鉴定结果存在明显问题,比如参与鉴定的人员本该回避却没有回避,鉴定流程存在严重违规操作,或是得出结论的核心依据明显站不住脚,你可以准备书面材料,向出具这份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是它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申请。相关部门核查后确认原结论确实有误的,会依法撤销原有结果,重新安排鉴定流程。
后续如果和单位或是社保机构就工伤待遇发放产生纠纷,你可以直接持这份生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到属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是对仲裁给出的裁决结果不服,还能在法定时限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会直接更改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但可以针对工伤待遇的发放标准具体金额等纠纷事项,作出具备强制效力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