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走法定结婚登记流程就共同居住生活的两个人,在法律层面根本不算正式夫妻,只能归为同居状态,这类关系的拆分和常规离婚流程完全不一样。只要其中任意一方不想再继续共同生活,这段关系就直接自动结束,不用去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也不需要专门到法院申请解除所谓的夫妻身份,双方从始至终都没有法定配偶之间要互相扶持、继承遗产这类对应的权利义务。
2、要是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了孩子,这类孩子的法律地位和领证夫妻生的孩子没有任何差别。孩子还没满两周岁的情况下,优先交给母亲直接照料。孩子年龄超过两周岁的,两个人可以先商量由谁来照顾孩子,谈不拢的话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判断哪一方的条件更适合孩子成长,就把抚养权判给哪一方。孩子满八周岁之后,法院还会主动询问孩子自身的想法,尊重孩子选择跟着哪一方生活的意愿。没有直接照顾孩子的那一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生活相关的抚养开销。
3、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一起攒下的财物,优先由两个人商量着怎么划分归属,商量不出结果的可以提交诉讼申请由法院裁定。法院处理这类纠纷不会完全照搬夫妻离婚分财产的规则,会先核实每一项财产的实际获取过程,看双方各自在对应的财物上付出了多少成本,同时兼顾没有做出损害关系行为的无过错方的合理需求,参照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公平划分。从当前行业接触的大量实操案例来看,不少同居当事人容易忽略出资凭证留存,后续主张财产份额时往往拿不出有力依据,这类细节其实可以提前做好风险防控,避免后续维权陷入被动。
4、共同生活期间,两个人为了一起做小生意、共同日常开销欠下的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需要两个人一起筹钱偿还。如果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外欠的钱,根本没用到两个人的共同生活开销里,这笔债务就只能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另一方不需要帮忙承担还款责任。
要是双方在孩子抚养安排、财产债务划分这些问题上完全没法达成共识,就可以整理好各类能证明财物来源、日常照料孩子情况的相关材料,向管辖法院提交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养纠纷的诉讼申请,通过司法途径敲定最终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