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普通夫妻常会混淆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边界,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已经把婚内共同财产的范围划定得清晰明确。哪怕是日常工作之外接私活赚的劳务费,单位隔段时间发的季度奖年终奖,交通餐补各类津贴,全部都属于两人共有的劳动所得,不会因为钱是从某一方的工资卡走账就变成个人私产。
婚后开小店经营的营收,买理财炒股拿到的分红收益,甚至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婚内产生的增值部分,都算进共同财产的范畴。靠写文章拿到的稿费,专利授权他人使用换来的许可费,只要是婚内已经实实在在拿到手,或者敲定了必然能拿到的财产性收益,都不能算作持有知识产权那一方的个人专属财产。
婚后从长辈那里继承来的房产存款,或是他人赠与的财物,只要立遗嘱或是签赠与协议的时候,没有明确写明这份东西只归夫妻其中某一个人单独所有,就自动划入共同财产范围。除此之外,婚前拿自己的钱投资婚后产生的收益,双方婚内实际拿到或是确定能拿到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还有破产安置补偿费这类福利性质的收入,也都属于共同财产的覆盖范围。
夫妻俩对这些共同财产享有完全平等的处置资格,平时为了日常家用做的小额开支,任意一方都可以自行决定,要是处置房产这类大额贵重资产,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才能生效。要是两人之前已经签过合法的书面财产归属约定,直接按照约定的内容划分财产即可。真的走到离婚分割的环节,两人可以先自行商量财产分配方案,商量不出一致结果的,法院会结合实际财产状况,向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方向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