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碰到走小额诉讼程序的案子,第一反应是不服判就上诉,其实按照现行民事诉讼规则,这类程序本身就定了一审直接出最终结果的规则,根本没有给当事人留上诉的通道,要是对最终出的判决结果有异议,只能走专门设定的法定救济路径。
1、最核心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再审,从你拿到那份判决书的当天开始算,六个月的期限里都可以递材料,直接给当初作出这份判决的法院交就行。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写明诉求和理由的再审申请书面文件,自己的身份相关证明,还有能支撑你主张的各类证据。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不会走原来的独任审理流程,会专门凑出一个合议庭来处理这件事,整个再审审查和后续处理的过程里,原来那份生效的判决该执行还是得正常推进,不会停下来等再审出结果。
2、不是随便什么理由递再审申请都能被受理支持,得刚好踩中法律明确列出来的几类情况。比如你手里有之前打官司的时候根本没出现过的新证据,这份新证据实打实能把原来的判决结论推翻。或者原来的判决里认定的核心事实根本找不到对应的有效证据托底,又或者用法律条文的时候出了明显偏差。还有当初审案子的法官阵容不合法,该躲出去不参与案子审理的人没按要求回避,整个诉讼流程走下来明显违反法定规则,最后实实在在影响到判决的公平性,又或者办这个案子的法官在处理过程里有拿好处偏袒某一方、故意徇私做不公判定的行为。不同的申请理由递上去之后,法院后续的核查和处理标准也会跟着对应调整,不会一概而论。
现在整个民事诉讼体系里,简化流程、压降不必要的程序空转是明确的发展方向,小额诉讼这类快速审结的程序覆盖范围后续还会逐步扩大,很多当事人之前习惯的两审走完才出结果的维权思路也得跟着调整。碰到这类小额诉讼出的判决,别先想着找渠道上诉浪费时间,先把全案的卷宗材料和自己手里留存的所有相关证据捋一遍,仔细对照法定的再审情形一条一条核对,真的符合条件的话,务必在半年的法定时限里把申请材料递出去,别超期之后连救济的入口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