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任职期间公司没给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直接去法院起诉不符合流程要求。
2、现行劳动领域的规则里明确,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动的一方都得按规定参与社保相关的保障计划,足额缴清对应的保障费用。发现公司没给自己缴养老保险,你可以直接提出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把整个任职阶段欠缴的养老相关保障费用全部补上。也可以直接找属地的社保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由官方出面督促公司在指定时限内完成补缴动作。
3、要是这家公司从运营至今,压根没给所有员工开通过养老类社保的参保通道,监管部门会要求公司从工商登记完成、正式成立的那天起,把全体在职员工的养老相关保障费用全部一次性补缴到位。
4、要是走完前面的补缴流程,你和公司之间还有其他补偿或者权益主张的分歧,得先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专门机构提交申请,由这个机构出具对应的处理判定文书。
5、只有对仲裁机构给出的处理结果不认可的时候,你才能带着相关材料去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这一规则是当前劳动争议处理体系里的固定前置要求,直接跳过仲裁环节去起诉的案件,法院不会正常受理。从法律服务行业后续的优化方向来看,未来大概率会逐步打通社保稽核、仲裁立案、法院诉讼的信息共享通道,减少劳动者在不同部门之间往返跑的成本,让这类社保权益受损的维权流程变得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