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父母离异时的子女抚养权纠纷,所有裁判的核心出发点,都是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结合双方实际抚养能力与客观条件作出适配性安排。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通常优先归母亲直接照料,只有当母亲存在长期难以痊愈的传染性重病,或是明明有抚养条件却故意推脱责任等明显不适合带孩子的情况,才会判定由父亲直接抚养。
孩子年满两周岁后,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直接带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其中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孩子此前长期跟随其生活,或是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还有其他子女的特殊情况,同时综合比对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居住环境条件,日常教育照料能力等各项和孩子成长相关的要素。
孩子年满八周岁的,必须充分尊重孩子自身的真实想法,法院会直接参考孩子主动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意愿。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约定交替轮流抚养孩子,只要整体安排对孩子的成长有益,法院也会认可这种抚养模式。
遇到抚养权纠纷的优先选择私下协商沟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前准备好个人收入证明,居住权属证明,孩子长期以来的生活照料相关记录等材料,更便于主张自身的合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