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现行不动产登记配套细则的实操指引,夫妻办完离婚手续后要拆分共有房产办过户,需要提前备齐对应材料,各地执行尺度会有小幅差别,后续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逐步向数字化迁移后,部分高频材料可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调取,不用办事群众反复提交纸质版。
1、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材料。本人到场办理的,直接准备好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可。要是实在抽不出时间委托他人帮忙代办,除了代办人的身份材料,还得附上经过公证的委托授权文书,避免出现冒名办理的纠纷。
2、对应房产的原有权属证明材料。之前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最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都要带齐原件。如果这套房产之前办过抵押还没解押,还得拿出抵押权方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明确对方知晓并同意这套房办理产权分割变更。
3、能证明夫妻婚姻关系已正式解除的材料。携带离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可,要是之前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拿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
4、明确房产分割方案的对应材料。走协议离婚流程的,要拿出之前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原件,这份文书里必须清晰标注出这套待办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走诉讼离婚流程的,不用额外签分割协议,直接提交之前已经生效的、里面写清房产分配内容的司法文书就符合要求。
5、登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比如符合规范的房屋平面附图,或者专门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报告这类文件,都要按现场工作人员的提示提前准备好。
国内不同城市甚至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城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材料收取细则可能存在细微区别,出发去办理之前最好先和房产所在辖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最新要求,避免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