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二婚家庭的财产继承流程,第一步要做的是先把夫妻二人婚后共有的财产拆开两半,属于逝者的那部分,加上他本人的婚前独有财产,才是真正可供继承的遗产范围,别把在世配偶的合法财产也误划入遗产里。
2、遗产确认完毕后,并非直接按亲属关系分配。要是逝者生前签过遗赠扶养协议,也就是有人答应照料他终老、他承诺身后财产分给对方的书面约定,就优先按这份协议来执行。没有这类协议的前提下,再看有没有合法订立的遗嘱,有遗嘱就照着遗嘱里写明的内容分配,两样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才会启动法定继承的规则。
3、走法定继承路径时,遗产的分配有明确的优先级划分。和逝者登记结婚的现任配偶,亲生子女,形成实际长期扶养照料关系的继子女,亲生父母,以及长期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的继父母,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员。只有当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不存在或是全部放弃继承资格时,逝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类第二顺位人员才能参与遗产分配。
4、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拿到的遗产份额,通常会保持大体相当的水平。如果继承人里有身患重病完全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的群体,分配遗产时要适当往这部分人倾斜,留出足够覆盖其基本生活开支的份额。生前长期和逝者共同居住照料日常起居,或是承担了绝大部分赡养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也可以在均等基础上适当多分部分财产。反过来,明明有充足的财力和精力去照料逝者,却长期未尽赡养扶养责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视情节可以直接不分,或是只给极少的份额。
5、很多二婚夫妻容易忽略的一点是,各自在婚前就已经持有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纳入婚后共同财产的拆分范围,全部直接计入逝者的遗产范围。现实里不少重组家庭的亲属关系牵扯复杂,各方提前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把婚后赚得的财产归谁所有、身后财产怎么分配这类细节全部写清楚签字确认,能最大限度降低后续亲人之间反目争产的概率。这类提前安排财产归属的操作,也正在成为当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里,越来越多重组家庭主动选择的风险防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