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如果选择缺席庭审,所有不利法律后果均需自行承担。
如果作为负次要责任的被告拒不到庭,法院会直接启动缺席审理程序作出判决。这一行为相当于主动放弃举证质证、当庭抗辩的全部法定权利,没法当庭核对原告提出的赔偿计算是否合理,也没法对对方提交的证据提出针对性异议,判决生效后必须严格按载明的内容履行对应的赔付义务。
如果是本身提出了赔偿主张的次责方,相当于反诉案件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直接按撤诉处理,前期准备的索赔材料全部作废,直接失去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损失赔付的资格。
确实因客观原因没法到场的当事人,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完整的书面答辩材料和对应证据,也可以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最稳妥的方式是委托职业律师或是符合资格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完全不会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常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