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以下称《批复》)
《批复》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解决目前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领域的法律理解分歧和困扰人民法院的诸多现实难题,准确贯彻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规定精神,体现司法改革中的“裁执分离”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城乡规划法与行政强制法过程中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称拆违)的行为事关推进城镇一体化建设中的社会稳定、老百姓切身权益保障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批复》回应了社会的普遍关切,对明确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权责,规范和推进社会管理,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影响。各级法院在审理因拆违活动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时,要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