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的溯及力肯定是致使无效了。
至于解除,要看是一时性合同还是继续性合同,比如你说说的一个买卖合同。
如果是继续性合同,比如甲给乙设立了地役权,后乙拖欠不付地役权相关费用,甲经两次催告后享有解除权。甲行使解除权之后,乙不再享有地役权,但解除权乙是享有地役权的。
另外,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基于所有权的。所以撤销后原所有权人自动回复所有权。解除后同上,或者消灭物权上的负担。这种变动不需要公示,但是往往会产生权力外观,比如无权占有人的占有,不动产权属登记错误
上面就是物权变动以后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