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项目法人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末端。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法人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建立评审制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
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公司授权范 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 量管理小组会议, 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 确保各 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 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 科学的总结。
6、加强公司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 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 求、 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 特制 定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一、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 施工单位企业领导及项目经理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 部经理、监理单位人员沟通, 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现场住宿、 现场道路、 运输设备, 在技术、 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
3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力量 , 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专业 分工 , 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 提高对施工单 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只要现场存在事故隐患 , 一经查出就要求将 工作先停下来 , 分析事故隐患的性质 , 研究采取整改措施 , 促进安全管 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同时 , 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 , 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 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 , 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在施工现场 , 做到文 明施工 , 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同 时 , 我公司对安全施工特别重视 , 工地所有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 , 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 , 确保安全施工。 施工 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 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 如安全带等 , 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 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 没有发生一起人身设备事
故 , 有力地保证了整个工程进度。
二、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法律 法规授予监理的权利,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建设单位的管理为 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监 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控制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 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并给予 肯定或否定。有条件的编制《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建设单位 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三、 工作流程规定 施工现场监理例会
1、 施工现场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 现场施工工程例会每周一上午 9点举行,特殊情况举行专题 协调会议(质量、安全等) ;涉及的相关单位必须参加。
3、 现场施工例会规定参加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 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 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 专业工程师及其它相关分包单位;
4、 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内容:听取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关于上周 现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完成情况、下一周工作安排计 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 指出施工单位施 工中的不足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提出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 和要求; 建设单位听取全面意见和要求, 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做出
答复。
5、 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在会后的 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 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 监理单位对签字认可的例会纪要下发给与会 单位,并签收。
四、 现场经济签证
1、 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一般性修改或变更引 起的工程量增加、 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 场经济签证;
2、 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经济签证 内容,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3)建设单 位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
(4) 由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对现场签 证再次确认;
3、 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实测后填写, 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 签字,后补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 留、一份送审) 、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 、乙方一份,现场签证 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签字 (或盖章) 完毕, 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签证原则上只签认工程量, 不允许签计时工, 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 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4、 签证的效力:施工单位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签证的, 均属无效。 施工单位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
上诉就是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合同管理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