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量房居间租赁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