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和拍卖所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应该注明以下事项:
1.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2.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3.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
5.用尽及其支付的方式以及期限。
6.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和住所。
7.双方约定的事项。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以及资料。拍卖时,竞买人的高应价拍卖师落槌或者是以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销售。
拍卖销售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销售确认书。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销售证明和有关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