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
租房合同:
一、 房屋位于
二、 租期:暂定( ) .从 年 月日至 年月日止。
三、 租金:议定每年( )元,租金由房主向租主收取,并在租房时一次交清。
四、 费用:水,电,煤气费以表记数,冬季取暖费,有线显示费,物业管理费等从入住之日起由租主负担,并一笔交清。
五、 要求:租住期间,室内原有设备,物品不得拆改损坏,否则照价赔偿,为保证双方诚信,租住期间房主向租主收取租房押金( ) 元。
七、 租主搬走前,要通知房主验收,原房屋,设施并结清水,电 ,煤气,暖气,物业等费用做好交接,房主并将押金如数退还租主。
八、 租期内,原则上不准违约,如遇城市规划等特殊情况房主收房应按期退还剩余租金;租主退房不退租金,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主。如若期满租主提出续租,双方重新订立续约合同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室内物品:
水表指数:电表指数:
房主:租主:(附租主身份证或驾驶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