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土地纠纷无外乎时间的纠纷,所以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有何规定答案如下,欢迎采纳
1.当事人双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转让还是委托代耕(或转包)发生争议的,应加重主张转让一方的证明责任,如其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应认定双方系委托代耕(或转包)关系而非转让。
2.自留地经营权流转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
3.当事人之间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
4.当事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没有约定互换期限为由主张随时解除互换合同的,不予支持。
5.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行为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对互换双方当事人仍然具有约束力。
6.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备案的,不属于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无效的情形。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但并非整个流转合同无效。
8.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或土地农业用途的,应认定无效。
9.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10.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
1.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1
2.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发包方是否同意,应当以其明示为依据。
1
3.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必须具备法定理由,否则应认定转让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