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不得随便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上涨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动要求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协议。
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时,首先审查协议是否具备继续履行条件,以及守约方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买房是守约方,而且坚持继续履行协议,而且协议也具备履行条件,法院通常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但是并不是说房主就很难解除买卖合同了,在有些条件下,特别是买方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房主还是有机会终止或解除协议的。
如果遇到买方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要及时催促,必要时上诉至法院,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尤其是文字和录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
怎么谨防二手房买卖陷阱
一、核实上家身份是首要。
现在什么都有假,文凭有假,身份证有假,房产证当然也有假。现在到处可见的“城市牛皮癣”为这些诈骗行为提供了极大方便,花个二三百元,假的身份证,假的房产证就可以办出来了。二手房和一手房不同,一手房是和开发商做交易,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买二手房的第一步就要核实与你交易的对方的身份。最简单的一个办法是到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一下房屋的权属情况,只要凭自己的身份证花三十元,交易中心就会给你一张房屋基本信息的单据,上面有权利人的名字、抵押贷款、面积等基本情况。如果怕对方持假身份证冒充房东,还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局调查人口信息,以便核实卖房人的身份。做好这两样工作,你就可以放心地和对方签订合同。
二、审核贷款合同要仔细。
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如果申请的是商业贷款,银行会要求下家找一家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而买家一般都会采用中介公司推荐的担保公司。少数不良的担保公司会钻购房人的空子,谋求非法利益。因为格式合同中也有许多是需要填写进去的内容,如果对这些内容不加以重视并认真核对,就容易被钻了空子。
三、首付交给银行。
如果卖家的房屋有抵押贷款,那么卖家必须先还清贷款,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后才能交易过户(有的交易中心还要求要办完抵押注销手续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后才能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卖家一般会要求卖家先支付一定的首付,用以偿还银行的贷款以便取消抵押。但是,如果买家将首付交给卖家后,卖家并未按原来的约定去取消抵押而是挪作他用,对此,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联系好银行,并在卖家办理好还贷手续后,再将首付直接汇入卖家在该银行的帐户,银行当场即可划款并出具他项权证。这样一来,卖家就不可能将买家交付的首付挪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