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规定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我部的实际情况,为了有效防止高空坠物对人身的伤害和设备设施的损害,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高空坠物的种类: 高大建筑物、设备设施的附属部件的高空坠物:车间厂房、输料长廊、办公楼、架空管道、架空线路、路灯、线杆等的瓦、门窗、保温、落雨管、灯、避雷针、附属零部件因风、雨、雪、设备老化等原因造成的高空坠物。
二、物流运输部作业区域存在高空坠物区段: 安源片:
二、物流运输部作业区域存在高空坠物区段: 安源片:
1、外线 8 道北;
2、18 道废钢场;
3、安钢铁水线全线作业区;
4、炼钢厂房内;
5、铁水线机车维修厂房。 湘东片:
1、老区水渣行车;
2、阳干水渣行车;
3、老区 10 道货场;
4、阳干15 道货场;
5、炼铁
1、
2、4 高炉,炼钢,炉下;
6、机车维修厂房;
7、球团道口电线杆;
8、老区 13 道临时货场;
9、炼钢加废钢、8 道作业点。
三、安全防护措施:
1、所有职工必须遵章守纪,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尤其在高大建筑物、设备设施的附近行走、工作时,必须先检查是否存在高空坠物的危险。检修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运行人员在室外检查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2、运输
一、二站在恶劣天气容易造成高空坠物的时候调车人员必须站在铁水架调车人员防护罩内;
3、如需解钩或连挂时必须先观察高空建筑物的状态,确认无高空坠物后方可进行作业操作;
3、在大风、雨、雪、寒冷的天气,尤其注意防止瓦片、彩钢瓦、保温材料、冰柱、落水管、树枝、玻璃灯具等坠物伤害。
4、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清理由于自燃灾害形成的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的危害(积雪、冰柱等)。
四、安全职责
1、各站段科室是本站段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防高空坠物安全管理工作。
2、安环科定期督促各科室站段进行防风、防雨、防冻的专项安全检查。
3、车间厂房、输料长廊、架空管道、架空线路、线杆等的附属物(例如瓦、门窗、保温、落雨管、灯、避雷针等零部件、构建物或雪、冰柱)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检查由责任站段负责。
4、对发现的高空坠落隐患应及时汇报部安环科。 物流运输部 2017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