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且有劳动局的公证盖章,这样的才生效,如须修改时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以附页的形式签署再到劳动局公证盖章才有效.也就是说只要一经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你不同意修改公司拿你没一点办法,如果辞退你,那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赔偿.(只要不在劳动法规定的不允许辞退范围内,公司只要进行赔偿,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这样合法)有些公司改劳动合同只是为了在以后处理劳动纠纷时能让自己更有利,比如他把你的工资调低,那以后赔偿时就按签订的工资赔.不过公司为了不让员工有太大的反弹,实际工资应该不会按合同这样调了.当然是依
第一份合同追讨,
第二份合同只要你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再补充一点,只要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就算签了在劳动仲裁时你一样会赢,因为劳动局不会承认你们私下签字的任何协议!这点对劳动者是非常有利的。以上是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