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款的完成,由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二、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有以下条件
1、专利权有必要有用。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确保债款完成,有必要确保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用专利。证明专利权有用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交纳凭据、专利挂号簿等。
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获得专利权而发作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力,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答应权、转让权、符号权等。在债款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力的悉数来担保债款的完成。
3、出质人有必要是合法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