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叙述你朋友属于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相关的资料。
(二)费用:登记费:100元每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三)办理期限:25日内。
以上便是关于“房产继承诉讼和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当时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断,法院判决也会根据上文所述原则进行,如果您的案情比较复杂,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建议您及时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