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误工费陪护费的问题,一般月工资2000元以内的需要工作单位加盖财务章的工资证明,超过2000元的需要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00元是北京的标准,其他地区略有不同,具体金额请咨询你的承保公司)
2、明确休息天数的诊断证明
3、交警开具的经济执行凭证(凭证中要明确误工费的金额、营养费的金额等)
护理费(陪护费):
1、医院开具的护理证明(一般在诊断证明中一并写出)。
2、医院或家政公司的护工合同及护工的收费收据。(如果是家人护理的需要护理人的单位证明及护理人的工资证明,其中工资证明也要分2000以上或2000元以下)
交通费:
1、医院出具的需要进行复查的证明(如住院则不予赔付交通费)
2、复查当日的交通费发票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北京这边应该是每天15元,这个国家有标准,你可以上网根据你的所在地区查询。
精神抚慰金:
说白了就是“精神损失费”,这个属于间接损失,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司法的详细解释,所以,如果你想让肇事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话,可以与肇事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连同肇事方与肇事方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如果法院判了赔偿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就出钱,反之就不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