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退休人员能否支持误工费这问题其实很多都关注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可以看出,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达到退休年龄并不意味着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与受害者是否退休没有必然联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确实不能得到支持;相反,虽已超过退休年龄但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实际仍在从事劳动,只要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的减少或损失,误工损失就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