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已经做出规定。目前只有工伤医疗费费只要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为终局裁决,其余没有规定,故没有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遭遇了工伤待遇了,遇到了工伤待遇纠纷属于一裁终局的问题,上面的内容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