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企业员工签订的无效的合同导致不当得利的规定如下,《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所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根据该条规定,不当得利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即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不当得利须以一方当事人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一方财产受损害而相对人并没有获得利益,则不构成不当得利。所取得财产利益,在形态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如取得所有权、用益物权或知识产权等,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增加,即财产应减少而未减少,如债务未经清偿消灭等。取得财产利益,可以是行为,包括受益人的行为、受害人的行为,甚至第三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自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