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反诉状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汉族,1973年12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电话××××××住址河寄料镇高庙村寺沟村8组。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反诉被告(本诉原告)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夏公司”)。法定代表人:辛民。职务:董事长。电话地址:廛河区启明南路名车苑。反诉请求
1、要求公司提供关于的合格证及购车发票原件;
2、要求新华夏赔偿其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1年2月1日共计14个月给反诉人带来的损失共计24万元(月损失按2万元计算,此后的损失算至合格证及发票原件交付之日至)。 事实和理由2009年11月19日反诉人与被反诉人新华夏公司签订了《委托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协议书》,委托新公司为其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后来该贷款事项未能办理。2009年12月1日,反诉人从平顶山瑞东公司把车提走。后因公司未提供车辆合格证以及购车发票,致使车辆一直因缺少相关手续而不能办理入户。反诉人此后曾多次要求新华夏公司提供相关手续,但新华夏公司一直不予理睬,致使反诉人车辆因未入户而不能够正常运营,造成了大量损失。根据该型号车辆的正常运营情况计算,该车辆的月净收入在3.5万元左右,参照该车辆的运营情况,要求新华夏公司按照每个月的营运纯收入2万元赔偿赔偿反诉人的损失。 此致廛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以上是帮姐姐咨询一下民贷反诉状范文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