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从逻辑学上分析,两者之间是种属关系。行政审批是母概念,行政许可是子概念。行政许可是行政审批,但行政审批不一定都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第
一,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即无许可。第
二,行政许可是管理性的行政行为。管理性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第
三,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第
四,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取得行政许可,表明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从事有关活动。
1、 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