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长短:拘役一般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数罪并罚最长为一年。
有期徒刑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一般在监狱执行。
3、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4、待遇不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的,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