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要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割。根据生产,还有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在分割的时候也可以有所差别。如果是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各归管理,归使用方所有。如果相差比较多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外一方。
3、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按照习俗付给女方彩礼,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时的财产应该给另外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该给予另一方入伙财产的一半。
5、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养殖,或者种植业等,离婚的时候应该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或者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考虑,给予合理的分割和折价处理。
6、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一方的房屋进行了修补,或者装修,或者原拆原建,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变更产权的,增殖的那部份应该属于另一方所得,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如果是借婚姻关系来取得的财物,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结婚的时间不长,或者因为索要对方的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应该酌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