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在出现一下清醒后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可见,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在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时对公司进行清算,因此小股东无权提出清算要求。 小股东虽然不能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但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向公安机关举报股东涉嫌职务侵占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其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在出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持有的股份。以上就是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怎么处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