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下称甲方) :
受让方(下称乙方) :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 、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自己位于海南省 儋州市那大镇和庆镇和合村的承包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现就承 包地经营权转让的有关事宜, 双方在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下, 达 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甲方出让的承包地位于儋州市 和庆 镇 和合村 , 该宗 地坐 朝 ,宗地四至为:东至 四至 ,南至 , 北至, ,总面积共计 平 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 (编号为 ) 。
二、 承包地经营权转让期限:年即自 年 月 日 起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经营权转让的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 该承包地经营权的转让款为每年每平方米为人 民币 元整 (¥ 元) , 共计人民币 元 整(¥ 元) ,甲方考虑到乙方交通不便,优惠人民币 元整 (¥ 元) ,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整(¥ 元) ,乙方分两期支付价款。
首期付款,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 币 元整(¥ 元) 。
第二期, 在壹个月内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整 (¥ 元)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其转让的承包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如果乙 方受让后出现争议, 由甲方出面自行处理。 甲方应在签协议书壹 个星期内, 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承包地交付给乙方, 乙方应 该对该承包地的面积进行验收。
1
2、乙方有义务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如出现不能及时支付 价款的,按违约承担责任。
3、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该承包地的经营权立即 转移给乙方享有,若国家与政府征用,一切赔偿归乙方所有。
4、乙方受让该承包地,对该承包地行使的任何权利甲方无 权干涉。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转让承包地。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该承包地经营权受让金。 如乙方不能及时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承包地收回,并收 取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元) 。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 可作补充协议。
2、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各方均有权依法向 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解决。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打印 体与手写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见证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承包土地经营权转包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