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所需材料
收养人必须具备无子女的法律条件,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在其生 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
1、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收养申请书 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婚姻状况、 子女情况) 、 被收养人来源经过的详细情况说明、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 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者须提交 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无再婚证明;单身收养者须提 交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丧偶者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丧偶后无再婚 证明;单身男性收养者收养女婴收养者与被收养者年龄相差 40岁以 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收养女性弃婴和儿童,后因离 婚或丧偶,女婴由男方抚养,年龄相差不到 40周岁的,抚养事实满一 年的,凭公证处出具抚养事实公证书发及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 调解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其妻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离婚者须提交离婚 协议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无再婚证明;单身收养者须提交无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丧偶者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丧偶后无再婚证明; 单身收养者收养女婴收养者与被收养者年龄相差 40岁以上) ;
(3)单位证明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 养人的婚姻、子女、抚养和教育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 ,并 加盖单位行政章(收养人为夫妻的为各一张) ;
(4)收养子女申请审批表(到计生部门领表)
(5)无子女证明 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村委及乡(镇)政 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情况的证明;
(6) 不育证明或保证协议书 不育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无生育能力或患有不宜生育的疾病证明;或与乡镇计生部门签定不违
反计生政策的协议书;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横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二张。
2、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申请书。内容包括送养原因和理由。与收养人关系等有 关情况证明人;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者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 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的单身送 养人,须提交配偶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及丧偶或下落不明一 方父母同意送养的意见书;
(4)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5)与乡镇计生部门签定不违反计生政策的协议书;
(6)亲属关系证明 送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或 经公证的送养与收养人确系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证明或 公证书
3、被收养人须提交的证件、证明
(1)出生证明、户口本、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 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 收养的意愿书。
收 养 申 请 书
申请人:男方 出生日期
女方 出生日期
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男方) : (女方) : 年 月 日 说明 :
1.由双方各自签名。
2.用钢笔填写,书写端正
3. 自出具之日起 6个月有效。
单 位 证 明
民政局:
兹证明我单位 (地区) , 于 年 月 日出生, 年 月 日与 (单位地区) 结婚,婚(前、后)至今未生育(已生育健康子女,已生育病残 儿、原子女已死亡) 。
据调查, 已于 年 月 日在
捡拾收养了一名弃婴 (试养一名弃婴) , 性别(男、女) ,抚养至今。
他(她)的职业是 每月实际收入(含奖金、各类补 贴) 元。该同志身体状况 。根据档案记载和调查, 到的品行 ,从未受刑事处分。
注:
填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说明 :
1.此证明由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当事 人自己填写无效。
2.需要钢笔填写,涂改无效。
3.自出具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
4.第二款专用于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填写。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在“注”中说明。
子女情况证明
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 男, 年 月 日出生, 初 (再) 婚住址; ,女,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住 址;
二人于 年 月 日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亦未收养子 女。
备注:
(一方或双方系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每次结婚时间、离 婚时间且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特此证明
(村 /居民委员会)公章 :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