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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中国现在的土地承包制度是什么制度?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去承包一片土地,不知道我国的土地制度。

帮助5人 6.3w浏览 匿名 2018-05-11 宁夏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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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承包责任制,
    是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形成的,并对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当年,它是伟大的制度创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村土地制度,其弊端日益显露。缺点在于:土地经营权不能自由流通-
    对三十年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部分的勤劳农民是不认同的。
    所有权是国家的, 你只有使用权-
    以上就是对中国现在的土地承包制度是什么制度的解释。
    全文
    9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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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的土地承包制度是什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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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通知 中明确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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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经过全面细致的案件审查之后,倘若证实被执行人确实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法发出相关裁定以宣布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同时也允许申请人提出相应的中止执行申请,法院将据此颁发债权凭证,关注搜集被执行人其后是否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以便适时恢复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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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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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
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基本保险制度,具体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通过保险制度从用人单位到城镇机关得以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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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驾驶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请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正本以及副本进行复印备份;
2.请提交原有机动车驾驶证作为材料之一;
3.若您所办理的是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或是因为身体状况下降而导致准驾车型降低的换证业务,则必须向我们提供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相关证明文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体检报告;
(如果您申请的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那么您还需要提交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开具的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4.如果您的驾驶人姓名或出生年月日有所变动,请您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关于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正本以及副本进行复印备份;
5.请提供一寸白色背景无冠彩色照片两张,要求为六个月以内拍摄的近期照片;
6.如果您需要参加驾驶证审验教育,请您同时提交由安全教育学校开具的《审验教育记录单》作为补充材料;
7.对于驾驶证有效期满需要更换新证的情况,请您确保已经妥善处理好与自己相关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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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地种了30年后土地归属权应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已开辟达三十余年的荒芜之地,当事人必须前往县级及以上级别之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领取相应证书以进行明确的土地权益界定。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之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工作,颁发对应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所有权。
若该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因合法用途而用于非农业建设领域,则需经由县级人民政府再次进行登记造册,颁发证书以确认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单位以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同样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工作,颁发证书以确认其使用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债务人被强制执行还不还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在法院已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借款人仍旧未能偿还债务,那么法院极有可能停止执行该强制措施。
针对欠债拒不履行偿付义务的情形,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及储蓄等各类资产进行详细调查。
基于调查结果,法院将作出如下处置:
(1)若被执行人无实际支付能力,亦无法在未来具备清偿能力,则法院可以暂缓执行,待具备强制执行条件时或是被执行人重新具备还款能力时,再行启动执行程序;
(2)如被执行人因经济困顿导致无力偿还债务,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同时丧失了劳动能力,法院将依法终止执行。
2、若经法院调查确认,被执行人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主要方式与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第三方处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身体及其居住场所,或者搜寻其财产隐匿地点;
(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据,或者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据;
(6)强制迁离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通知相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对被执行人应尽之义务强制执行或委托相关单位代为执行,并要求被执行人承担相应费用。
3、若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予执行,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上述罪行的,将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述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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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我国管制制度
1、完善管制刑的立法。2 制定管制刑执行规则或实施细则。3 建立管制易科剥夺自由刑的制度。4、建管制刑与附加刑并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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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债务继承人指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被继承人的债务范畴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应承担且依法需要缴纳的税费以及其为个人生计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这种债务主要涵盖以下六个类别:
首先,被继承人必须依据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履行自身纳税义务,因而产生的税款责任。
其次,被继承人可能因签订契约协议而形成的债务责任。
再次,由于被继承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引起他人遭受损失,而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被继承人也可能因为不当得利行为而需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再者,被继承人还可能因为无因管理行为而需承担补偿管理者必要费用的债务。
最后,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例如,与合伙人共同承担的合伙债务,或者被继承人作为担保人所承担的保证债务等等,这些都属于被继承人在生前应当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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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农村集体鱼塘被征用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涉及征收土地鱼塘的补偿标准方面,其具体规定为:
以鱼塘所在之土地在被征收前所产生的平均年产值为基础,乘以6到10倍不等的倍数,换算出每平方公里补偿标准约为13.8万元人民币/亩。
该补偿内容同时包括为安置农业人口而支付的安置补助费以及鱼塘附属设施及房屋配房的相应赔偿。
2、对于该征收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农民住宅问题,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与“居住条件改善”等基本原则,尊重广大农村居民的意愿,通过重新分配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提供安置房或选择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
此外,还应对因征收行为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进行补偿,从而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居住权及其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遗产继承的房子出售要交多少税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的房屋销售时,需要支付的主要税费涵盖了诸如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以下便是这些税费的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契税,根据遗嘱继承的房产所有权,可以理解为赠与行为。
因此,该类房产需按照3%的标准来征收契税。
其次,印花税则包含了两个部分,分别是合同印花税与权证印花税。
其中印花税的税率为0.05%。
再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情况也较为复杂。
若房产满足了房产年限满5年且是家庭的唯一住宅这两项条件,便能够享受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但是,若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则需按照财产转让收入扣除受赠、转让住宅过程中所缴纳的税金以及相关的合理费用之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总额,并以20%的税率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最后,谈及增值税,只要个人购买了超过2年(包含2年)的普通住房并打算进行对外销售,那么便可以享受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优惠。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倘若继承人本身名下拥有其他房产,并且还要再度进行房产的销售交易,便需要根据房产的全额价值或者是差价的一定比例(即1%或20%)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也是需要纳入考虑范围内的因素,其具体的税率会因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的来说,遗产继承的房屋在销售时所需缴纳的税费,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房产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继承人的具体状况等等。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决定出售之前,先向专业人士寻求详细的税务规划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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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土资源部官员:中国征地制度将迎“大变脸”
变化之一: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变化之二: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拟征地公告地位大幅强化。变化之三:年产值倍数法告别历史舞台,农民住宅不再是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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