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4条规定:“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 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 其 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 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赡养人的范围 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 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女婿并没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法定义务。虽然法律 规定 “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但该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妇关系 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与其配偶离婚了,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 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所以,你在丈夫去世后没有再给公婆赡养费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