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父母)
(以下简称长子)
(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 , 进 一 步 明 确 家 庭 成 员 之 间 的 相 互 权 利 和 义 务 , 避 免 其 家 庭 成 员 间 无 谓 的 纷 争 , 现 根 据 家 庭 房 产 财 产 的 实 际 情 况 , 并 经 父 母 与 俩 子 的 共 同 协 商 , 现 对 家 庭 房 产 财 产 提 出 如 下 分 割 协议, 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此处房产位于亳州市盛世嘉和园小区。
2、 此 处 房 产 为 父 亲 与 次 子 共 同 购 买 (父 亲 出 资 30万 元 , 其 余 部 分 为 次 子 出 资 ) 。 目 前 , 此 处 房 产 的 产 权 所 属 为 父 亲 名 字 。
二、房产财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经协议三方研究,此处房产赠与次子为结婚婚房。
2、介 于 目 前 此 处 房 产 所 属 证 明 及 土 地 使 用 证 的 所 有 权 持 有 人 , 均 为 父 亲 名 字 , 由 于 条 件 所 限 , 暂 时 无 法 变 更 过 户 , 待 协 议 签 订 后 , 其 有 关 证 件 和 票 据 都 交 给 次 子 保管。 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 过户一切费用均由次子负担。
3、 为补贴长子, 父母决定把该处房产按揭还款还清后, 每年向长子补贴约 2万元, 直至 补贴 20万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