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赠与协议
甲方:乙方:
甲方系 孤寡老人, 乙方系 村民。 因甲方双目失明, 无人照管, 而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赡养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养子,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留专人陪护,并 保证乙方的正常生活。
二、乙方在甲方有生之年必须善待甲方,不得有虐待甲方现象。
三、乙方所生子女长子女为张姓,次子女随乙方姓氏。
四、甲方保障无债务,甲方的自留地及三间庄基地归乙方所有耕 种及建盖房屋,所建盖房屋乙方享有所有权,可自由处分。但是必须 赡养甲方, 保障甲方的正常居住和生活, 甲方的亲属对该房屋、 庄基、 自留地无权干涉,且无权干涉甲、乙双方的正常生活。
五、甲方协助乙方在本村入户、生活、经营,享有与本村村民的 同等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负责甲方的生、养、病、死葬等所有事宜。此协议一式 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