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帮一位朋友办户口迁移到过程,仅供参考:
1、我的朋友户口原在贵州A县(迁出地),准备迁往新疆B县(迁入地)。
2、到户口迁出地公安局办理“二证”:一证是“户籍证明”;另一证是“无犯罪记录证明”。
3、拿着上面说的“二证”,到户口迁入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再拿着“准迁证”、户口本(你的是集体户口,可能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到迁出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5、拿着“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盖章签字后的户口本,到迁入地公安局,就可落户了。
要说推脱,那是管辖内蒙古呼和浩特的那家公司派出所在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