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一个好哥们,他在农村地区工作,在哪里租了一个房子,承包了一个土地,打算种植果树呢,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的规定

帮助10人 2.6w浏览 匿名 2018-05-18 新疆和田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全文
    12 2018-05-18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的规定,一是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二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三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
    全文
    11 2018-05-1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的规定。
一键咨询
  • 137****1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8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35****960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75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99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意思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具体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残时,所应支付给受害者的赔偿金额之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需依据受害者在遭受伤害后失去劳动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标准进行衡量。
其次,从受害者被评定为伤残之日开始,以二十年为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而言,年龄每增长一岁,其应得的赔偿金额便会相应地减少一年;
而对于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来说,则仅能获得五年的赔偿金额。
最后,若受害者虽因伤致残,但实际上其收入并未因此而有所减少,或者虽然伤残等级较低,却由于职业妨害严重影响了其劳动就业,那么,针对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也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什么地方办理
结合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来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拆迁子女安置房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申购安置住房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夫妻双方均拥有特区户籍户口,或者其中一方拥有特区户籍户口且实际上已经在特区居住的雇员家庭;
2、拥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单身职工,与其具有特区户籍户口且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人员共同构成一个家庭单位;
3、拥有特区户籍户口且年龄达到35周岁以上的单身职工;
4、拥有特区户籍户口的现役军人、烈士配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具有能够进行生产还有进行的作用的土地,这样的一种土地的话,它是包括由农村所确定的建筑经办的企业,或者是与其他的人员来共同的入股进行的土地,比如说再过去的话,可以招商引资的土地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买卖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坚决否认。
关于个人私自进行土地交易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层面来看并不合法,更可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任何在土地市场中存在着违规操作或者是以任何途径进行的非法土地转让活动,都应受到来自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查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此外,针对那些违反了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行为,而擅自将原本属于农业用途的土地变更为修建设施的地域,都必须被勒令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面所建立的各类建筑以及其他设施,并恢复至土地原始状态。
对于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情况,应对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处以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9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外包公司要求回本部待岗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尚未对岗位停滞现象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然而雇主却拥有任意决定员工岗位停滞的权力。
若未经员工的充分同意,那么该员工有权予以拒绝,并要求恢复原先的工作岗位。
倘若雇主强制性地要求员工进入岗位停滞状态,并且以公司未能提供适当的劳动环境、未能按时且足额支付劳动薪酬等理由来主张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此情况下,员工除了有权要求雇主补发拖欠的薪资外,还可进一步向雇主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集资诈骗罪律师能代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集资诈骗问题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这一问题取决于嫌疑人自身的情况和决策。
若嫌疑人涉嫌触犯集资诈骗罪,其有权选择自行辩护、委任律师作为辩护人或者选择其他人员担任辩护人,甚至可以选择放弃辩护权。
因此,嫌疑人委托辩护人是一项法定权利,而非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嫌疑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寻求律师的帮助,以及是否将律师作为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广东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退休后户口投奔北京好处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并非北京户籍居民,即便在北京完成退休手续办理后,您的社会保障卡仍仅限于在北京地区使用。
具体来说:
1.尽管您并未取得北京户籍,但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若您已在北京地区累计缴纳满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便有资格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
在此情况下,无论您的户籍所在地位于何处,您的退休金均将由北京地区发放;
同时,若您的医疗保险已满足北京地区规定的缴费期限,那么在退休之后,您还能在北京地区享受到终生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
然而,若您的医疗保险尚未达到北京地区规定的缴费期限,您可以选择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足所需款项,或者在退休之后继续在北京地区缴纳医疗保险。
2.假设您在北京地区完成退休手续后,决定返回故乡居住,由于您持有的是北京地区的社会保障卡,因此在故乡购买药品或前往门诊就诊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然而,在退休之后,您仍然可以在北京地区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旦成功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您便可以在故乡的任意一家被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在住院期间,只需向医院出示您的北京地区社会保障卡,您的疾病治疗费用便可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实时结算,无需您自行垫付任何医疗费用。
您只需承担报销比例以外的医疗费用即可。
3.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通用,这意味着您在全国各地都能够使用同一张社会保障卡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发包主体:发包主体(即发包方)是指依法有权对农村土地行使发包权的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承包方是农户、单位或个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注销行政许可的前提都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政府管理部门均应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谨地处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事宜:
首先,当行政许可是在其有效期限期满之后,却没有得到适当的延续时;
其次,对某位自然人赋予以某种特殊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如果这位自然人不幸离世或失去了行为能力;
再者,当某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合法终止运营时;
此外,当行政许可由于各种原因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被依法吊销时;
最后,当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继续实施时;
以及,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1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转用土地报批手续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业耕地用途变更的审批流程及程序如下:
首先,土地所有权人(一般即指户主)需提出相关的用地申请,然后经过所在村社的成员代表会议或联议会签署意见;
在规划范围内,需要出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而对于处在规划区域之外的申请,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村庄或者城镇规划选址的书面意见。
在所有的审查环节都通过之后,就进入了公示阶段,同时,该方案也将提交给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进行
最后的审核;
如果乡镇政府审核通过,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由县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具体的用地申报以及供地手续的执行,并且还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用地通知书》作为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