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遗产儿媳未赡养父母来说:
一、儿子死亡后,其财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父母。由这些人对死者的遗产平均分配。
二、儿媳继续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与继承死者的财产没有关系。
当然,如果公婆百年之后,继续赡养老人的丧偶儿媳是会有继承权的。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