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正日益成为一个难点问题。随着公民个人财产日益增多,收入 来源多样化,财产种类也呈现多样化、非现金化的特点。另外,目前我国对公民的收入和财产监控体系 尚不够完善,因此,离婚时无论是证明财产的准确数额,还是证明财产的去向,都成为案件审理中的难 点。相当一部分女性由于没有具体参与家庭财产的管理,对家庭财产的数量与去向缺少准确了解,因此 在主张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难于甚至无法举出确切的证据,以致与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失之交臂,痛 失经济权利。这一现状一方面凸显了女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显现了我国法治建 设中的若干空白。
本案作为反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典型案例,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根据具体案情,将最后 的证明责任转移给被告男方。应该说这是一个颇有见识、体现了公正原则的决定。
男女两性尚没有完全平等参与经济生活, 这是一个不可更改的现实 ; 在有关家庭财产纠纷的案件中, 证据原则该如何理解、如何运用,我们仍然要面对,并且必须从这个倾斜的现实出发去考虑。本案中这 位妇女的财产权利最终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但是, 这样的判决显然不应该仅仅成为“特例”。 如何让“特 例”成为常规,使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利器,需要更多的努力。以上就是婚后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