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级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住所地在本院辖区内的单位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在本院辖区内的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四)住所地在本院辖区内的个人对本人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涉及国(境)外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受理。
二、应当提供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查询申请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的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如:法人、项目经理等被查询人)
8、招投标公告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