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效判决、二审判决、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这就是不允许上诉的判决有些什么的回答,请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