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
上 诉 人 (原审原告 ) :
被上诉人 (原审被告 ) :
上诉人因不服 号民事判决书, 现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事实及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自由恋爱,婚姻感情 基础好错误。
根据原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 2009年 7月通过网络相识, 五个月之后 (2009年 12月 ) 便办理结婚登 记。婚后被上诉人就赴外地打工,未与上诉人共同生活。 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 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2条的规定,由于上诉人 与被上诉系在婚前缺乏了解的情形下,草率结婚,而且因婚 后分居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如今无法共同生活。因此,原判
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感情基础较好错误。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草率结婚,婚后亦未建立感情, 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1、由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长期分居后,上诉人为了挽 救双方的婚姻感情,于 2010年 6月,随被上诉人赴浙江打 工。但是上诉人 7月份怀孕 (2011年 4月 10日分娩 ) 后,被 上诉人亦 不照顾和关心作为孕妇的上诉人,成天赌博,还因 此被公安查获,被单位给予处分。 由于被上诉人好逸恶劳、 有赌博恶习,孕期不关心上诉人,且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 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 见》第 10条的规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2、虽然原审中,被上诉人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答辩。 但是,被上诉人却向法庭提供不真实的、双方存在共同债务 的证据材料。可见,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已经没有夫妻感情可 言。
3、根据原审中,上诉人已经列举的两组证人证言,以 及被上诉人在原审中对上诉人提出相关事实的承认,足以证 实,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从相识 -结婚 -分居 -怀孕 -分居 -分娩 -分居,这期间,夫妻双方既无夫妻感情基础,之后亦未建立 任何夫妻感情,再加之被上诉人有赌博恶习。因此,上诉人
与被上诉人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综上所述, 由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婚前缺乏了解的情 形下,草率结婚,婚后分居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在上诉人怀 孕后, 被上诉人成天赌博、 不关心上诉人、 不履行家庭义务, 屡教不改,夫妻双方已经难以共同生活。 因此,原判决认定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感情未破裂错误,请求二审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