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关键信息修改申请人包括纳税人本人、缴费人本人、扣缴义务人、缴费单位四类。
根据税务机关前台查询所得情况并按规定携带相应资料。
如属于社保费申报时登记个人关键信息有误,由缴费个人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修改个人信息,收取以下资料:
1、《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曾经在公安部门修改姓名(或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的还需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用工形式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属全责征收前社保部门录入错误的情形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