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吸毒产生的杀人犯的怎么量刑的问题,如果是第一次吸毒,事前不知道吸毒会产生幻觉,而且案发后查明其确实在实施危害法益行为时,无能力辨别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之前没有犯罪故意,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是此前吸毒,有过幻觉历史,那么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陷入丧失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实施危害刑法中的法益的行为,属于原则例外,就算是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不能辩识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就更别说吸毒或者喝酒产生幻觉而犯罪的了。这是目前主流观点。如果是过失杀人的,构成过失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