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是中小企业完善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国家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多项规范中小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均是针对上市中小企业而定,而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尚没有规范性规定。那么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应该如何设计?以及设计时应该哪些问题?
一、 规范股权激励方案的重要性
多数中小企业搞股权激励,都有未来上市的目标。但是,上市标准非常严格,如果股权激励方案不规范,势必会影响中小企业上市。 其中代理持股和虚拟持股这两种股权激励运行过程之中出现的问题较多。
代理持股是指投资人向中小企业投入资本但以其他人(或投资中小企业)名义登记为股东的行为。我国采用的实名登记制,对于代持股一般认为是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不承认其股东身份。中小企业存在代持股东,很可能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中小企业具有潜在的权属纠纷,这样的中小企业是不会被批准上市的。
虚拟持股是指投资人向中小企业投入资金,中小企业向投资人签发股权证明但不进行工商登记的行为。由于未经过工商登记,投资人与中小企业之间可能是股权关系也可能是债权关系,一旦投资人与中小企业或股东发生分歧,纠纷随之而起,这一定会成为中小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严重障碍。 中小企业存在代理持股股东、虚拟持股情况,常常会造成投资人数众多,投资数额巨大的情形,这样就有可能导向非法集资,中小企业主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小企业如果避免发生法律纠纷和承担法律责任,股权激励方案一定要合法规范。
二、 如何建立规范的股权激励方案
中小企业成功实施股权激励需要科学设计方案。在方案中,
首先,要精选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可以在战略高度上给予人才足够的重视,以期激励对象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其次,激励股份要分期授予,每期分别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比例的股权;再次,作为附加条件,激励对象每年必须完成中小企业下达的任务,并要约定完不成任务、严重失职等情况下的股权处理意见;
最后,对于这些考核指标,中小企业也需制定详细、明确的书面考核办法。
首先,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股权激励可选择的模式有很多,最常见的如股票期权、虚拟股票、业绩单位、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等,中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中小企业的激励模式。 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 人才就是中小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和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因此,中小企业老板最大的愿望就是留住核心人才。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应该选择让核心人才成为股东,核心员工有归属感,把中小企业当作自己的,和中小企业一起长期发展,从治理层面上改善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方式。这时选择限制性股票(指中小企业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中小企业股票)是比较恰当的。
其次,注重动态股权激励的运行。如果中小企业实施的是动态股权激励,中小企业根据员工当年的业绩贡献为其安排相应数量的激励性资本回报。业绩好的就多获得激励性资本回报,而业绩差的就少获得或者不获得激励性资本回报。这样员工每年除工资奖金等劳动回报外,还能获得属于员工人力资本的资本性回报。股权定价要合理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员工股权转让都是以净资产来作价的,以人才和智力密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例,固定资产虽少但盈利能力强 。因此,对这类以高科技为主的中小企业应以盈利能力来衡量股票的价格。比如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参考同类上市中小企业的市盈率,以此来确定中小企业的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