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归属是这样的:
1、如果地下停车场经过面积分摊了,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的;
2、如果在房产证里的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分摊面积,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
但一般,现在停车位都是买的长期使用权。不会给单独的产权证。另外,业主优先使用是相对的,毕竟业主的个体,首先满足规划设计消防等要求,剩下才考虑业主使用。
地下停车场是附属设施,经地上建筑面积分摊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像电梯、物业用房等一样是共有,地下车位的买卖实施上是使用权的租赁,因为不能办理产权这个,所以业主交的钱是租赁费,签的合同也只能是使用合同,不能成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