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组织听证,协助有关行政诉讼。
(二)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参与报请上级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镇级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三)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对土地、矿产两种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尤其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强化执法监察和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当前和长远的需要。
(四)负责法律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信宜市土地权益纠纷的承办和组织调处土地权属和采矿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五)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指导基本农田保护;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垦复和开发耕地政策并进行指导监督,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