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山东土地纠纷仲裁的相关内容如下 报告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逐步完善“乡村调解、县(市)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用调解仲裁方式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所接受。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仲裁机构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仲裁委员会虽然成立,但还不能开展仲裁活动,仲裁工作经费也难以保障,仲裁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对此,报告指出,要在年内涉农县(市、区)全部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涉农市辖区不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其所在市要设立。省内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仲裁员培训和调解仲裁规范化示范行动,争取用3年时间,对全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轮训一遍,并且每年安排10个县(市、区)开展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