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一个同事因为工作时受伤了想申请赔偿,但是社保局说要6个月,请问社保工伤鉴定6个月做是什么意思啊?

帮助10人 3.8w浏览 匿名 2018-06-10 香港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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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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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以下就是社保工伤鉴定6个月做的解释:公司还是可以申请的,不过公司未在30日之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全文
    9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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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社保工伤鉴定6个月做的意思是:治疗终结、病情基本稳定后就可以进行鉴定,实践中为了避免工伤职工在病情未稳定就进行鉴定,导致鉴定结论不准确,需要重新鉴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一般以出院三至六个月作为病情稳定的判定条件,因此,可能不不同意提前鉴定。
    全文
    7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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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鉴定6个月做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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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判6个月缓刑6个月就是说犯罪者有6个月的在外观察期,如果缓刑期内没有不良表现,那么就不需要再进行6个月的判刑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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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就是暂不执行刑罚。在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六个月后就不再执行;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或者不属累犯的犯罪分子适用的量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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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社保局的职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解析:
社保局的重要职能包括:
1、根据构建全面、严谨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的整体需求,遵循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方针,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申请予以登记确认、核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情况、开展保障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以及处理保险关系的建立、停滞、转移、续存和终结等事宜的具体运作规程与规范,并依此展开实际操作;
2、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涉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以及个人账户等业务领域的工作规范,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实施;
3、编制全省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计划,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取、支付、管理、运营以及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
4、负责经办各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5、汇总编制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
6、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7、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以及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
8、承担相关地域内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以及管理工作;
9、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待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以及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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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3个月缓6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3个月缓6个月的意思是只要在6个月里面不做出任何违法的事情,那么不可能不用再执行3个月的拘留,拘役是属于对犯罪人员作出的一种强制措施,只要缓刑就一般不会再进行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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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全额本息担保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
债券抵确是被设计出来用以确保特定债权人能够圆满实现其债权的法律机制,这种机制借助于债务人或第三方的良好信誉或者特定资产来敦促债务人严格履行他们的债务责任。
具体地说,债券抵确是一种法律手段,它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得以顺利实现,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我们可以将债的债券抵确理解为一种基于当事人一定财产基础之上的、能够有效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从而保障债权最终得以实现的法律策略。
因此,债券抵确无疑也是债务保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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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就是犯罪分子被处5个月的拘役,但可以在缓刑6个月后执行,如果6个月的缓刑期间没有违法事实的,那么是可以不执行5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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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在郑州上班交深圳社保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此事,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无论涉事主体员工或是用人单位,进行异地投保均须得到双方共同的书面同意。
而且,这一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纠纷,如医疗保障、房产购置、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若您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异地参保方案持有异议,建议首先查阅劳动合同中甲方公司的注册地点。
只要该公司并非在其注册地为您办理社会保险,您便有权予以拒绝。
在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上,企业应当承担的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而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则由个人自行承担。
企业有权在发放给您的工资中代扣代缴相应款项。
然而,如果企业在工资中扣除的金额超出了您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您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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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监狱改造4个月,但是会有6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新罪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的,在三年考验期满后就不用执行两年的有期徒刑,考验期内在本地自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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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劳动能力鉴定腰突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来说,腰椎间盘突出症并不被认为是工伤范畴之内。
这主要源于该病是由长期的劳损所引发的疾病,即长期承受异常压力导致纤维环破裂,从而压迫局部神经引起的病症。
然而,若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遭遇突发事件而引发了急性腰椎间盘突出,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工伤,并可进行职业病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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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买的供销社地皮现在能卖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购买的地产并非永远归属于您。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是根据不同用途而设定的:
1.用于住宅建筑的土地为七十年;
2.用于工业建设的土地则为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体育事业用地的使用期限皆定为五十年;
4.用于商业、旅游、娱乐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四十年;
5.用于仓储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年;
6.综合性或其他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也为五十年。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
1.出让,这是一种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协议等方式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交易;
2.划拨,这种方式是指政府无偿将土地使用权授予个人或企业,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转让,这是指个人或企业将已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或赠予他人。
其次,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土地使用者,同时要求其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该过程需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署;
3.土地使用者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若逾期未能全额支付,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此外,除了划拨用地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存在出让年限的,最长可达七十年,最短则为四十年。
如遇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应根据土地使用者实际使用土地的年限及开发土地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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